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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《关于规范中心城区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的通知》意见建议结果的公告

2025-12-26

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《关于规范中心城区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的通知》意见建议结果的公告

为规范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的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障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、维护和正常运行,根据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》《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(财税〔2014〕151号)《陕西省城市污水处理费收缴办法》(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)《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<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陕财办综〔2015〕 46 号)等规定,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12月1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《关于规范中心城区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的通知》,截止2025年12月26日,未接到电话、信函、邮件、来访等方面的意见建议。

特此公告

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2025年12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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